山东汇印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已为众多国内外企业与个人提供了各类商标、专利申请代理,进行了数百件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方案。成员擅长商标(国内/国外)、**、版权、企业资质咨询、产品咨询、知识产权评估、企业400热线开通、法律咨询等综合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并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务实的咨询意见。认定条件和程序
*五条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省发展发布申报通知,明确支持重点和申报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属地原则,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六条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创新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2亿
元(其中企业不1亿元),或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800万元。
(四)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60人。
(五)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800万元,软件服务、医药研发行业可放宽至不500万元。
(六)企业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2年以上。
同时,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 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二)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七条 各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办法及当年省发展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系统”提交申请报告。
*八条 母公司已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其下属子公司不得再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业务领域与母公司不同的子公司,可申请其母公司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
子公司技术中心已是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其母公司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时,子公司技术中心调整为分中心或撤销。
*九条 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评审,结用核查和现场抽查,按程序研究提出拟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通过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