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铺转租合同纠纷中,转租合同的期限超出了原租赁合同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转租合同的期限不能超出原租赁合同的期限,如果超出的话,超出部分的期限是无效的,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有权要求次承租人腾房。但如果房东知道转租合同超期这个事,要提异议的话须在6个月内提,如果超出6个月的,视为房东承认转租合同,当然也就不能再要求次承租人腾房了。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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