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报告要求山东三润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潍坊,山东ccc认证,潍坊消毒卫生,经过我们努力与发展,已具一定的规模及实力,现拥有一支以**的服务品质、专业的技术服务实力团队,为不同群体的用户提供较高较**的服务,我们公司秉承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以稳固、发展、忠诚、高效、团结与创新的精神而不懈努力。
生产企业应提供1年内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由经过计量的检验机构出具。
(一)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检验项目
1. 生产车间环境:
(1)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0.5μm和≥5μm尘埃粒子数,车间空气、工作台表面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2)无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生产车间工作台表面、车间空气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2. 紫外线灯强度:采用紫外线对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3. 消毒效果验证:自备消毒器对生产的消毒产品进行消毒处理的生产企业。
4. 生产用水: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和抗(抑)菌制剂的生产用水按照《*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的生产用水还应做无菌试验。
(二)消毒剂生产企业检验项目
1. 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0.5μm和≥5μm尘埃粒子数,工作台表面菌落总数。
2. 紫外线灯强度:采用紫外线进行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3. 生产用水:剂、皮肤粘膜消毒剂的生产用水按照《*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
四、消毒产品分装生产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保证其生产的半成品符合相关卫生质量标准的承诺书;
(二)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与分装生产企业的合同协议书;
(三)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复印件;
(四)大包装产品若为须经过许可的消毒产品,还应提供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2 事项编码:
006162748—A05Z
3 实施部门:
市卫计局
4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5 审批对象:
法人、企业
6 审批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7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8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9 审批条件:
(一)新办卫生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卫生。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编号。
(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或者另设分厂(车间),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
(四)取得卫生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编号。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原件一式两份,纸质)(消毒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卫生质量检验制度、留样制度、物料采购制度、 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登记制度、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2.分装生产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保证其生产的半成品符合相关卫生质量标准的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纸质);
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与分装生产企业的合同协议书(原件一式两份,纸质);
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复印件一式两份,纸质);
大包装产品若为须经过许可的消毒产品,还应提供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一式两份,纸质)。
办理流程
1、收件:
2、受理
3、审核
4、审批决定
临沂市卫计委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8-28
事项名称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审批范围 临沂市
申请主体 临沂市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
1.具有与消毒产品生产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2.具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卫生管理人员;
3.生产场所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4.生产的产品及标签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5.生产用原材料、生产用水等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