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明;即租赁协议和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资料;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资料(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税务登记变更表》;
(5)《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涉及税种变更的);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
其中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公司的法人的变更也同时代表着本企业的纳税人有所改变,所以,应当及时到税务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纳税人因变更工商登记而需变更税务登记的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及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资料;
(4)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资料(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5)《税务登记变更表》;
(6)《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涉及税种变更的);
(7)其他有关资料。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安全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标代理;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的商品);摄影扩印服务;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为准